|
|
 |
目前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>>职能设置 |
 |
| 文教局 |
 |
|
| 文教局部门职责
一、文化
1、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。
2、组织开展全区的各项重大文化活动,指导和支持企业、社区、学校、农村群众文化活动。
3、审批和管理全区文化市场,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。
4、负责我区文物、新闻出版(版权)的管理工作。
二、教育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
2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,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、民办各类学校的设置。
3、统筹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、基础教育、成人教育工作。
4、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5、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,教师培训工作。
三、体育
1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;贯彻执行国家、河北省制定的体育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。
2、编制全区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,制定年度发展计划。
3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。
4、发展体育产业、管理体育市场。
|
|
|